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材料
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07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二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当增加一份。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机关批复成立的文件。
(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委托代理文书。
(五)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机关批复成立的文件。
(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委托代理文书。
(五)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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