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内容

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11-07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

1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下列内容:
  (一)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职权;
  (二)认定的相关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的依据是否正确、有效;
  (四)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适当;
  (五)程序是否合法;
  (六)其他应当审查的事项。
   2
对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审查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申请或者请求的事项是否属于被申请人的法定职责;
  (二)被申请人是否履行了该项法定职责;
  (三)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的依据是否合法;
  (四)被申请人未履行职责是否具有正当理由。
   3
对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存在行政侵权行为;
  (二)是否存在损害后果;
  (三)具体行政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困果关系;
  (四)赔偿请求是否合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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