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视频会议)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接国土资源部《关于召开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180号),国土资源部党组定于2011年1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举行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各省(区、市)及有条件的市(地)、县(市)设分会场。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决定将电视电话会议转播为视频会议,即在市(州)、县(市、区)局组织召开视频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省厅在厅机关五楼视频会议室设分会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设分会场。有条件的县(市、区)局设分会场;无条件的县(市、区)局到市(州)局分会场参会。请参加会议的同志在1月7日(星期五)上午9:20前进入会场。
视频系统联调时间:1月6日下午2:30。参加联调的工作人员在没有得到省厅确认的情况下,不得离开联调现场。
省厅视频系统联调联系人:刘红卫
联系电话:027-87812260,18986065226
二、参加人员
(一)在省厅分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正处级干部,厅办公室有关人员。邀请其他属地化管理的局级地勘单位负责同志在省厅分会场参加会议。
(二)市(州)、县(市、区)局分会场参加人员范围比照省厅分会场确定。
三、有关要求
(一)请市(州)局将此通知转发所辖县(市、区)局,并按照《湖北省国土资源视频会议系统操作规程》(鄂土资发〔2010〕140号),负责与县(市、区)局分会场的联调工作。
(二)请以市(州)为单位将本辖区范围内参加会议的副县级以上领导人员名单、市(州)级会场地点及参会人数、县(市、区)分会场总数及参会人数以报名表(附后)的形式,于1月5日下午17:00前报省厅办公室。
(二)请厅地勘处负责协调邀请其他属地化管理的局级地勘单位负责同志在省厅分会场参加会议,汇总参加人员名单,并将人员名单于1月5日下午17:00前送厅办公室。
联系人:田五红
联系电话:027-86656020,18908652029
传真电话:027-87279513
附:视频会议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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